聯合報記者張議晨/高雄報導
桃園鼎群生技接受三鈺科技委託,代工生產「抗原快篩檢測試劑」,但鼎群卻看中快篩需求旺盛,私下採購他牌裂解液,搭配代工生產的抗原快篩試劑出售,將兩者包裝成合法試劑組流入全台醫院、藥局,粗估不法獲利達257萬元以上,高雄地檢署偵結,今依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詐欺取財等罪,起訴鼎群前後任王姓負責人、蔡姓副總等3人。
檢方調查,2013年成立的鼎群生技,公司負責人登記為王姓男子,20202年,王男將公司交棒給王姓表妹,但他仍參與公司決策;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爆發,鼎群看中快篩試劑市場潛力,同年9月和三鈺科技簽立快篩檢驗試劑的代工生產合作意向書。
隔年6月1日,鼎群再與三鈺簽立代工合約,由三鈺提供抗體,交由鼎群生產快篩試劑,但若鼎群要出售快篩試劑,都需要取得三鈺公司的同意才能對外出售,且試劑需搭配英國廠商生產的檢體液。
但去年5月全台爆發新冠肺炎本土疫情,王男等人發現民間對於快篩試劑需求迫切,先私下向其他廠商取得「裂解液」,搭配幫三鈺公司生產的快篩試劑組,沒取得三鈺公司同意,就私下以每組250元至300元價格,將貼有三鈺科技標籤的試劑組,流入全台醫院、藥局等醫療院所。
檢方去年7月接獲情資,由雄檢主任檢察官朱婉綺、檢察官趙期正指揮高雄市調查處偵辦,前往桃園市大園區鼎群科技廠房搜索,當場在廠區查獲快篩試劑組成品137包(每包含2瓶裂解液)、代工生產的快篩試劑成品8萬多劑,粗估王男早在去年3月就私下出售試劑,不法獲利達257萬元以上。
但王女在檢方調查時,辯稱不清楚為何產品在去年5月就流入市面,研發、生產、銷售都是由蔡姓副總負責,她只管行政及資金,其他廠務都尊重蔡的專業;王男則稱他2020年將股份出讓給表妹後,就不過問公司經營,他是出於現任負責人是他表妹,才會出面幫忙。
蔡男則稱,他是依據雙方簽訂的MOU販售快篩試劑,但三鈺一直未回應,公司才會根據MOU內容先一步販售,王女看過報表後,應該知情。
但三鈺科技負責人反駁,認為依據雙方簽訂的合同,鼎群公司可以自行販售25%快篩試劑,但前提要得到三鈺同意,鼎群在三鈺未同意前,就開始出貨到各醫療院所,且未搭配英國廠商生產的裂解液,已違反雙方合約。
檢方綜合相關事證,認為鼎群公司未取得三鈺同意,就冒用三鈺名義,將快篩試劑出貨給不知情的醫療院所,完反詐欺取財、偽造文書及醫療器材管理法,偵結後起訴蔡姓廠長及鼎群前後任王姓董座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