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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澳電廠助區域供需平衡 2部機組供備用容量率約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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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經濟部能源局昨(9)日表示,未來深澳電廠運轉後有助於區域供需平衡,特別是北北基桃用電量占全國用電近4成,134億度用電缺口仍仰賴「南電北送」。核一、核二、協和等電廠退役後,深澳電廠可提供北部裝置容量120萬瓩,每年可發電79億度,預計2部機組貢獻備用容量率約2.8%。

能源局昨天在環評大會上解釋,考慮到政府節電效果和未來產業發展情況,預估2026年的尖峰負載約4,093萬瓩,與2025年的4,032.3萬瓩相比,增加61萬瓩,這也是統計過去10年用電基準量計算出來「每年固定增長的負載量」。

深澳電廠現址。(示意圖/翻攝自Google Map)深澳電廠現址。(圖翻攝自Google Map)

依能源局預估,未來深澳電廠新1號機組在2025年完工商轉,備用容量率為16.3%、新2號機在2026年完工商轉,備用容量率為15.8%,如果深澳電廠2部機組無法如期設置,2025年、2026年備用容量率將分別下降至14.9%、13%,為了維持合理備用容量率、確保供電穩定,深澳有一定的必要性。

深澳電廠在3月14日通過環差審查時,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要求能源局應在下次環評大會中報告能源配比規劃,以及從政策面評估深澳電廠開發的必要性。

能源局昨完成報告,環評大會在超過4小時討論後,要求台電在2019年底、全部海域設施設置前,必須要再提出環境影響調查報告。

詹順貴解釋,下次大會會議紀錄確認後,將回函給台電確認深澳電廠案通過環差,估計約一個月左右台電可收到回函;也就是,未來深澳電廠電廠機組已經可以動工、海堤部分在生態報告完成後才能動工,「並不代表全部允許動工」。

在深澳電廠環差案通過56天後,新北市政府仍強烈反對,新北市環保局長劉和然更放話,禁止燃燒生煤已是新北市既定政策,再次重申不再核發生煤許可,同時,新北市政府也將循以往「詹順貴律師」協助中南部民眾對抗工業污染模式,提起行政訴訟。

邱琮皓/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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