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彭宣雅/綜合報導
卜蜂等多家食品大廠在農地上清倒廢棄食品加工肉泥遭到起訴,但農地上棄置蔬果、果皮、外葉就是「做堆肥」。環保署表示,農產品並非可以隨意丟棄,造成環境汙染,惡臭以及蚊蟲孳生,民眾檢舉,環保署還是會介入稽查。
環保署表示,食品工廠是固定產生出的廢棄物,農作物這類季節性的農產品棄置在田間,也需要有一定農業廢棄物的處理標準,或者依循製作堆肥的處理準則,並非可以隨意丟棄。
田間農業廢棄物多,圖為業者處理進口蒜頭,就把大蒜外膜棄置在鄉間,造成環境問題。圖/讀者提供

除了食品工廠棄置加工肉泥被起訴以外,許多農業的截切工廠、處理加工廠也會丟棄蔬果外葉、外皮。環保署表示,這些農業廢棄物若未妥善處理,民眾可以舉報,環保署及地方環保局會列案追查,甚至會有刑責。
環保署督察總隊大隊長李金福表示,卜蜂案是因為清倒了十多個地方,在地陳情後檢警環介入追查,才發現不法。有些農作物因為盛產或因颱風落果,也該依照廢棄物清理法處理。但這是一年僅幾次屬於季節性的。
他說,若僅只是小範圍,在自家農地上堆置處理落果堆肥,是沒有疑慮的。與卜蜂案每天大量產生廢棄物,且傾倒於農田樣態不同,但都不能造成環境汙染。
李金福表示,依照現行的稽查人力,不可能每天都在田間巡查,希望民眾提供線索。第一時間可藉由地方環保局追查,列為陳情案件,即便是果皮、碎葉、或者盛產的蔬果,都有相關的規定。若民眾為了節省成本,隨意丟棄在不是自己的農地或者鄉間大排,就屬於非法棄置,是違規行為。
綠色陣線協會常務理事林長茂表示,農業廢棄物可以做成堆肥,但應該有固定的專業區域,因為再怎麼發酵,還是會出現臭味,甚至產生的廢水會影響到地下水。不論是橘子、柚子落果,要堆肥也應該要有合法的堆肥場址,不應該隨意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