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台北報導
財政部過去發現不少公司法人擁有許多住宅的現象,並會分割為小坪數來規避房屋稅,行政院22日通過「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住家房屋現值低於10萬元門檻免稅的規定,將會排除公司法人,另外自然人持有房屋全國以3戶為限,此次修正條例希望在立法院本會期三讀通過,從今(2021)年7月1日施行。
「房屋稅條例」第15條原本規定,住宅房屋現值低於10萬元免課房屋稅,這樣作法的主要初衷,是要照顧弱勢族群及低收入者,希望顧及居住正義及實際住居需求。
行政院通過「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住家房屋現值低於10萬元門檻免稅的規定,將排除公司法人,另外自然人持有房屋全國以3戶為限。圖/pixabay
財政部官員表示,有些公司法人將擁有的住宅分割成小坪數後出租獲利,以達到低於10萬元免課房屋稅的門檻、規避房屋稅,且恐怕有囤屋、炒作房市的疑慮;此外,有些多屋族及包租公藉由增編房屋門牌號碼,將房屋分割為小坪數出租獲利,卻適用免課房屋稅門檻規定。
此次針對「房屋稅條例」第15條修正,住家房屋現值低於房屋現值10萬元免稅的規定將排除公司法人,就算企業將住宅分割為小坪數,一樣要繳房屋稅,不可免稅。
現行規定,住宅用房屋現值若在10萬元以下,可免課徵房屋稅,且不論自然人與法人都適用,並無戶數限制;這次「房屋稅條例」修正為未來個人免稅戶數限制3戶,如果有第4戶以上住家房屋且現值低於免稅門檻,納稅人可選擇其中3戶可免稅,其他戶數則要繳稅。
這次針對房屋稅徵收期間及課稅期間也有修正,財政部官員指出,「房屋稅條例」第12條修正後,明定房屋稅徵收期間為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課稅期間為上一年度7月1日至當年6月30日。
財政部表示,這次條例修正案,也是配合行政院「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及打炒房政策,並維護租稅公平,後續將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希望儘速完成修法,並在今年7月1日上路,明年5月申報時就能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