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李彥穎/台南報導
買賣房子是人生大事,萬一遇到消費糾紛,真的很傷神。台南市地政局公布去年五大不動產買賣消費爭議,「建材設備不符」高居第一,其次為「施工瑕疵」,顯示預售屋的實際屋況,還是最容易產生糾紛的環節。

根據台南市法制處統計,去年全台南的市不動產買賣消費爭議,「建材設備不符」共有65案,高居第一名、「施工瑕疵」有61案,為第二名,其次為「交屋遲延」54案、「建商倒閉」32案,「隱瞞重要資訊」也有19案,共計231案。可以發現,大部分的購屋爭議,都還是跟預售屋有關。
法制處呼籲,消費者購屋前應審慎選擇體質穩健、信譽良好的業者,並務必善用「契約審閱權」,詳閱條款內容,以確保自身權益。
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購屋是家庭最重要的財務決定之一,因此市府將持續強化預售屋契約查核、廣告管理,並加強對業者銷售過程之行政監督,督促業者落實資訊透明與契約合法合規。
台南市地政局長陳淑美表示,不動產交易金額龐大,涉及法令規定繁多且專業性高,房市資訊透明非常重要。民眾如有購屋規劃,可善用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事先查閱預售屋建案經主管機關備查的契約書內容,並搭配周遭實價登錄資訊比對市場行情,以提升交易判斷能力並保障自身權益。
在租屋方面,糾紛最多的類別就是「擔保金(押金)返還或抵充」,共有39案,「水電、瓦斯、管理費負擔爭議」有20案,「限制房客申請租屋補助」有19案,另外「提前終止租約」有12案,「房屋點交與返還」有5案。
法制處提醒,承租人應詳閱租賃契約中有關租金、押金、電費計算及修繕責任等條款,並將屋況拍照存證、製作點交紀錄,以減少後續爭議。另外,提醒承租人申請租屋補助屬法定權利,「無須徵得房東同意」,出租人不得禁止或藉此漲租。
陳淑美強調,確保風險降低的關鍵在於,一定要確認房子就是房東所有,避免遇到二房東,房東和房客簽約時,契約內容也一定要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如果有需要,也可以求助合法立案之租賃住宅服務業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