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蔡孟妤/高雄報導
日前高雄水患,造成部分民眾家裡淹水毀損,高市府繼宣布放寬補助後,昨再宣布稅捐減免措施,房屋毀損面積5成以上免徵房屋稅,3成以上、5成以下減半;另房屋淹水可免徵至少1個月房屋稅。
高市代理市長許立明表示,水患使部分市民遭受財產損失,為協助災民重建家園,昨指示高市稅捐處儘速助災民辦理稅捐減免。
台南市淹水居民質疑災後救助標準不一,總統府前副祕書長羅智強(左二)、國民黨台南市長參選人高思博(右二)等人聲援表達關心。 記者謝進盛/攝影
高市稅捐處長李瓊慧說,若因這次豪雨導致房屋毀損,毀損面積達5成以上,須修復才能使用者,房屋稅免徵;毀損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者減半徵收。
此外,房屋淹水部分也有減免,以實際淹水日為準,淹水每30日免徵1個月,但不到30日仍以30日計算。也就是說只要房屋進水,都可減免房屋稅1個月。
李瓊慧說,考量災民需重建家園並處理相關善後事宜,高市稅捐處會逕自依社會局等相關機關通報、出具清冊或證明文件主動辦理房屋稅減免。
例如房屋稅明年5月開徵,一年課徵一次,原本共課徵12個月,若經清查為災戶,則會自動減徵1個月,屆時稅單金額只會有11個月,民眾不需特地申請。
不過若有災戶擔心沒被市府清查到而遺漏,民眾也可於災害發生日起30天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稅捐處申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