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侯俐安、馮靖惠/台北報導
環保署昨審查台東「滿地富遊樂區開發案」,認為相關程序不完備,環評委員決議「補件再審」。
滿地富二○○二年即通過環評,後續曾無償出借部分土地給東管處,作為芝田路拓寬工程,但釋出土地包含不得變更的國土保安用地,以致滿地富建照申請不過,向環保署提出「開發內容變更對照表」。
環評委員游繁結表示,東管處開路是否違法要釐清;環評委員李堅民則質疑,保安地任意改變,保育功能已折損,且園區不僅土地挪用道路,連遊憩用地、文化體驗區面積也增加。
台東縣府代表解釋,爭議來自時間差。滿地富通過環評後,二○○六年完成水土保持工程後向縣府申請用地變更,但二○○四年東管處向滿地富借地,核定芝田路拓寬工程,將土地變更為道路用地,導致原本畫定的保安地成為道路。
環評委員認為這是東管處疏失,但因保安地所有權屬滿地富,補件再審須減少開發量體、保安地不得減少。東管處回應,當時確有取得滿地富無償使用的同意權;滿地富表示尊重會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