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幸宜/台北報導
公股行庫主管表示,銀行在承做房貸業務普遍面臨兩大難題,分別是:風險權數過高導致資本計提壓力重、放款瀕臨銀行法72-2限制的30%滿水位。
銀行呼籲,房貸風險權數比照國際標準(資料中心)
行庫主管也指出,我國的房貸風險權數自用住宅45%,比國際規定的35%還高,讓銀行在承做放款業務時,考量資本計提壓力,只好以價制量,不僅不利銀行業務擴展,消費者也沒有好處。
行庫主管希望金管會能夠比照國際標準,初步先將自用住宅的風險權數調降至35%,減輕銀行的資本計提壓力。
行庫主管說,銀行海外據點與業務量能持續擴張,銀行面臨的資本適足率壓力愈來愈大,有些銀行為充實資本,得辦理現金增資,但公股行庫現增不易,因此,如房貸風險權數能夠放寬,公股行庫將有更多充裕資金去承做其他業務,強化競爭力。
另外,除土地銀行因是不動產放款專業銀行,不受銀行法第72-2約束外,多家公股行庫幾乎面臨不動產放款滿水位的困境,因此銀行也希望鬆綁72-2的規定,增加房貸承做量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