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邱瓊玉/台北報導
空氣汙染防制法新制去年8月生效,烏賊車檢舉及獎勵辦法授權各地方主管機關自行訂定。北市府環保局新訂「台北市使用中汽車排放空汙檢舉及獎勵辦法」,凡是檢舉汽車、機車、柴油車排煙汙染情形嚴重,每件可獲得300元檢舉獎金;環保局表示,檢舉辦法經市政會議審議通過即可上路。
空汙法去年8月修正公布施行,烏賊車檢舉及獎勵辦法回歸各地方主管機關自行訂定,環保署的檢舉獎金制度只實施到去年底止。各縣市自訂檢舉獎勵制度,例如雲嘉南、高雄的檢舉獎金縮水,嘉義市檢舉制度從嚴;台北市則維持每件300元不變,根據檢舉人提供的影像,交由專人判讀後,視車輛出廠年分,只要排氣不透光率(黑煙)低於一定標準就發給獎金,以民國101年1月後出廠的車輛為例,不透光率達2成就發給獎金;民國95年後車輛,標準為3成。
為了防堵烏賊車,北市府環保局新訂空汙檢舉及獎勵辦法,只要是檢舉汽車、機車、柴油車排煙汙染情形嚴重,每件可獲300元獎金。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環保局表示,只要民眾在台北市轄內發現烏賊車,拍下3張以上可顯示車輛確為行進中的照片,或檢附15秒以下行進中的影片,並清晰顯示日期、時間、地點、車號、汙染情況者,經專人判讀,排氣透光率低於一定比例,每件發給300元獎金。
根據環保局統計,前年烏賊車檢舉3885件,其中1127件成功發出獎金,檢舉成功率近3成;今年截至11月底止,檢舉1328件,其中有232件已核發獎金。環保局表示,裁罰、補助雙管齊下,烏賊車數量確實有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