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賴佩璇/綜合報導
11日傍晚6點左右,藝人趙駿亞開車行經仁愛路、林森南路口時,因不服管制,與實施交管的警員發生肢體衝突,警方將趙帶回仁愛派出所,詢後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檢方複訊後,諭令以5萬元交保。
據了解,趙駿亞當時與一名年約50歲的賴姓警員發生口角,一言不合之下直接伸手將賴員推飛倒地,導致賴員手部受挫傷;警方事後已將趙帶回轄區仁愛路派出所製作筆錄,賴員則到醫院驗傷,不排出提起傷害告訴。
趙駿亞交保並向大眾道歉。記者賴佩璇/攝影。
警方表示,遭推倒的警員是台北市交通大隊中正一分隊的資深警員,平時服務態度良好,初步釐清是因趙不滿警員交管指揮,才與賴員發生衝突。警方呼籲,交管措施事前皆有公告,民眾應配合警方指揮。
趙駿亞說,「我很抱歉,那時候很趕著跟父母吃飯,不是要衝撞路障,路障是我車到前面才擺的,當時沒想到那個員警已經值勤兩天,可能還沒吃飯,我可能比較自私,才會發生這樣的事,不好意思,對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