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鄭鴻達/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蘇貞昌5日於院會通過組織調整相關修法,重點包括農委會改制農業部、環保署改制環境部且新增「氣候變遷署」、「資源循環署」及「環境管理署」;原能會將調整為獨立機關核能安全委員會;交通部觀光局改制為觀光署。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表示,本次院會通過目前尚未完成組織調整之「內政部、經濟部、交通部、農業部、環境部與各該所屬三級機關(構),以及獨立機關核能安全委員會(含行政法人)組織法」草案及行政院組織法第3條修正草案等49項法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人總指出,為凝聚各界共識,穩健推動組改作業,行政院組織調整作業自2022年施行迄今,均係採「分批立法、分階段施行」原則進行。截至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已有24個部會共計103項法案完成立法,以新機關架構運作。
人總說明,本次通過法案是為因應環境變遷、國家整體發展及積極回應各界關心議題,經行政院相關部會間多次討論後定案,配合環境政策由以往汙染管制轉變為預防管理。
人總表示,同時為彰顯對空氣污染防制與資源循環等議題之重視,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改制為環境部,並新設「氣候變遷署」、「資源循環署」及「環境管理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改制為化學物質管理署;環境檢驗所、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整併為國家環境研究院。
人總指出,又參酌國際核安管制機關之組織設計,將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調整為獨立機關核能安全委員會;至內政部等四部則以現行組織架構為基礎,順應施政需要,進行功能擴充。
人總表示,落實國土永續發展,健全土地管理及國家公園保育能量,內政部營建署業務調整為「國土管理署」及「國家公園署」;交部觀光局改制為觀光署,將以「觀光立國」及「觀光主流化」為發展願景,提升觀光品質與拓展國際能見度。
經濟部組改部分,將新增商業發展署;工業局改制為產業發展署,原工業局工業區管理業務移交至產業園區管理局;國際貿易局改制為國際貿易署;能源局改制為能源署;中小企業處改制為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礦務局、中央地質調查所整併為三級機關礦業管理及地質調查中心。
在交通部部分,觀光局改制為觀光署、中央氣象局改制為中央氣象署、公路總局改制為公路局;改制後的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將改制為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林務局改制為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水土保持局改制為水土保持及農村發展署;農業金融局改制為農業金融署;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籌備處改制為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