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喻文玟/台中報導
台中市交通局為避免自用車駕駛載客營運,造成群聚感染,影響防疫工作,疫情期間仍針對台中市白牌車違規熱點,會同台中區監理所及市府警察局辦理聯合稽查,如查獲有違反「公路法」情形,將依規裁處開罰,維護合法計程車工作權及乘客權益。
台中市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自Uber合法納管之後,交通局持續受理自用車違法營業檢舉案件並進行調查,目前已舉發13件,並依公路法第77條各處以10萬元罰鍰。
疫情期間仍針對台中市白牌車違規熱點稽查,目前已舉發13件,並依公路法第77條各處以10萬元罰鍰。圖/台中市交通局提供
台中不少自用車透過LINE群組違規營業載客,交通局也依民眾檢舉反映案件,函請通訊軟體LINE所屬台灣連線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下架事宜,從2020年至今已函送82件。
葉昭甫表示,自用車輛依法不得載客營運,若違法經營收費,依公路法可處1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非法營業車輛的牌照及汽車駕駛人駕照得吊扣4個月至1年,或吊銷駕照,被吊銷駕照後未滿2年不得再請領或考領;如果是用合法計程車行掩護非法營運行為,最重將廢止營業執照。
民眾有搭車需求時,務必選擇搭乘合法經營計程車,不論是一般黃色計程車或多元化計程車,都可以從車牌辨識,車牌如是白底紅字即為合法營業計程車,合法業者受政府監督,除搭乘有保障外,如出現搭乘糾紛,消費者也才能獲得政府適時協助,確保搭車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