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郭良傑/台南報導
為提升交通安全友善空間,台南市交通事件裁決中心4日公布第11批高風險駕駛共15人,其中林姓男子違停路口轉彎處,導致死亡車禍,裁決中心公告吊銷駕照、3年後才能重新考照。交通局呼籲駕駛人要避免高風險駕駛行為,保持防禦駕駛觀念,確保行車安全。
交通局表示,台南市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於2023年8月11日公告施行,對象是車禍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特別是酒駕及毒駕肇事或連續違法者;待裁決處分完成後,依照公開作業原則,將肇事者相關資訊去識別化,公布在交通局網站「高風險駕駛事件公布專區」。

4日公布的第11批高風險駕駛事件共15案,違規地點分別在新營區4件、六甲區3件、將軍區2件、中西區、永康區、新化區、官田區、西港區、下營區等地,駕駛人因違反交通安全規則肇事致人死亡,駕駛執照經吊銷後3年內不得重新考領。
交通局表示,高風險駕駛行為並非局限於肇事駕駛,若明顯違反交通規則導致發生死亡車禍,也屬高風險駕駛行為。這次公布高風險駕駛名單,有一名林姓駕駛將汽車違停在路口轉彎處10公尺內的行人穿越道上,導致一輛右轉大貨車與一輛直行機車發生擦撞,造成機車乘客被撞倒,傷重送醫不治,因此,路口轉彎處違規停車,也被列為高風險駕駛行為。
交通局呼籲,由於交通違規具有高度威脅風險,往往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藉由公布高風險駕駛人資訊,期能發揮警惕效用,提醒駕駛人小心用路人安全。
原文出處 【小心開車!台南公布高風險駕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