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唐主桂/綜合報導
近年來夾娃娃機店開滿大街小巷,各大商圈也都可以看到夾娃娃機店的蹤影,不過高雄市府進行稽查時,發現除了有店家使用違法機台外,甚至有在機台內放置成人用品的狀況。
自108年11月14日至12月31日,高雄市府聯合稽查小組稽查市內選物販賣機店計57家、營業用機台數1,108台,查獲違法改裝或加裝機41台及機台內放置成人用品7台。違法改裝或加裝機部分,涉及刑法,警察局依刑事偵辦程序移送,而機台內放置成人用品部分,則由社會局依違反兒少法規定裁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行為人立即下架停售。
稽查小組稽查高雄市選物販賣機店計57家、查獲違法改裝或加裝機及機台內放置成人用品等違規。高雄市政府提供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呼籲,自助選物販賣機事業場主及台主均應遵守法令規定,選物販賣機應先要經濟部評鑑為「非屬電子遊戲機」才可以擺放於店面內營業。選物販賣機機台未經經濟部審核評鑑或任意改造營業,即屬於電子遊戲機,且如該業者亦未領有電子遊戲場業級別證者,將視為違法擺放電子遊戲機,涉及刑事責任。
除了成人用品不可以放進夾娃娃機外,如OK繃等醫療器材如果放進夾娃娃機裡,也是違反藥事法,而化妝品、保養品等也不行,會違反衛生管理條例,另外像是菸品、電子菸等也都是不能作為娃娃機裡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