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許政榆/桃園報導
近幾年夾娃娃機林立,不少校園周邊出現夾娃娃機店鋪,引發家長不滿,要求縣市政府立法管理,桃園市議員舒翠玲在議會臨時會提出「桃園市自助選物販售事業管理自治條例」草案,昨三讀通過,未來桃園新設立夾娃娃機台,距離國中小校園不得低於50公尺,現有的夾娃娃機需限期1年內改善,桃園成為全台首個自訂條例規範夾娃娃機台的縣市。
桃園市共938家選物販賣機店,位在國中小校園周邊100公尺約195家,若統計幼兒園、國中小與高中周邊100公尺內夾娃娃機店數量,更多達450家。
夾娃娃機台林立,桃園市共有938家,將近半數設在校園周邊。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市議員梁為超、李家興等人認為,新北曾提出夾娃娃機應距離校園30公尺,主要還是選物內容,若不管制內容物,再出現18禁內容物,仍會影響學生;市議員蔡永芳說,制定自治條例主要在於學童無法自主管理金錢,條例規範應以國中小為主。
經發局長郭裕信說,選物販賣機業者以「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商業登記,採書面審查並無特別限制,一旦公布施行自治條例,原先取得合法登記的選物販賣機站業者,若又因設在校園100公尺內被要求停業、罰款,恐有違信賴保護與誠信原則。
市長鄭文燦認為,稽查販售物仍為重點,須跨單位聯合稽查。昨議會決議通過,未來新設立夾娃娃機台需距離國中小校園50公尺以上,現有的夾娃娃機不得低於50公尺內,限期一年內緩衝改善。
今年4月經發局針對夾娃娃機台專案查核,距離國中小100公尺以內,195家夾娃娃機店稽查,查獲店內機台疑擺放成人用品53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