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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超收電價!租客聯盟:應以「當期每度平均電價」收費

#理財 #租售 #租屋 #房東 #房客 #租客聯盟
住展雜誌記者蔣巧薇/綜合報導
 
長年以來,「房東超收電價」是許多租屋族心中的痛,據租客聯盟「租屋狀況調查」統計,有高達4成租屋族的電費計算方式為「依房東規定的每度電費」繳納,且還有超收情形,若是租住「分租套、雅房」的租屋族,房東超收電費的比例更高達7成。對此,租客聯盟指出,房東應以「當期每度平均電價」為原則計價,達到公開透明化的收費制度。
 
立法委員洪申瀚和等人今年均就租屋族電費計算問題向中央進行質詢,並要求政府提出相應對策,內政部也於9日邀集各業管單位及相關團體召開第二次座談會,針對「精進租電費資訊及計收標準」蒐集各界意見。
 

 

 

公開電價收據 嚴禁超額收費
 
租客聯盟呼籲,政府應修正定型化契約規範,輔導租賃電費合理透明。首先,有鑑於超收電價的物件以分租套、雅房為主,實務上也多為租屋市場中屋況較差的物件;建請政府應積極督促提升出租品質,也同步減少超收電價亂象。
 
此外,目前「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規定,電費上限為「台電所定當月用電量最高級距之每度金額」,租客聯盟認為,應修正改採「當期每度平均電價」為原則計價,若房東不採納或因用電樣態難以適用,則應提出正當理由及費用收取的依據。
 
房東若是「未申請公共電費分攤」或「未單獨裝表計費公共設施用電」,則須提出合理電費單價的計算原則,並向房客公開費用收取依據,落實公開透明、合理收費的目標。
 
租客聯盟認為,除修正電費計價原則外,也應於「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新增房東電費透明化的義務,例如房東應於租賃契約中明列將提供每期電費帳單、租賃標的之電號與用電戶名等必要電費資訊,作為電費收取依據及承租人查詢之用,並定期向房客公布公共設施電費分攤的計算原則。
 
建電費查詢系統 換裝智慧電表
 
租客聯盟也指出,台電應建置資訊查詢系統,開放房客可依承租用電地址透過實名制的方式查詢「當期總用電度數」及「當期每度平均電價」。
 
目前無法全數採用「當期每度平均電價」計價的部分原因,是房東「未申請公共電費分攤」或「未單獨裝表計費公共設施用電」,對此,台電應積極提出輔導改善計畫及進度期程表,全面輔導房東申請台電獨立分表及申辦公共設施電費分攤,解決超收電價問題。
 
最後,租客聯盟認為,台電應全面輔導該類型房東換裝升級為智慧電表,除了可促使租賃電費合理透明化,也可增進用電管理效率,同時加速落實「台灣2050淨零排放」的重大環境政策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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