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陳志賢/台北報導
新北市動保處梁姓動保員,2020年3月受理新北市新店區民眾撿到1隻「紅肩金剛鸚鵡」,覺得毛色特殊,竟意圖占為己有,不僅領走鸚鵡,還在三聯單不實記載鸚鵡「驚嚇死亡」,事後企圖以虎皮鸚鵡屍體照片矇騙,因暪不過才交出。北檢4日依貪汙、偽造文書罪起訴他。為占有1隻鸚鵡,恐將面臨5年徒刑的貪汙罪刑責。
2020年3月25日,新北市民眾拾獲1隻全身綠,僅肩膀紅色的紅肩金剛鸚鵡,經聯繫,新北市動保處派員前往,梁姓動保員向同行的魏姓動保員說,鸚鵡很可愛,想拿回去送給母親養。
紅肩金剛鸚鵡。圖/中時電子報資料照片
雖然魏再三勸阻,梁卻執意要帶走,還在救援三聯單上登載該隻鸚鵡「驚嚇死亡」,沒將鸚鵡帶回。動保處獸醫師堅持要看見屍體,梁為掩飾犯行,竟隨便找隻虎皮鸚鵡屍體照片交給獸醫。獸醫比對監視器畫面,發現2隻鸚鵡不同,再追問,梁又推託說「鸚鵡飛走了」。
最後梁見紙包不住火,翌日才把鸚鵡送回動保處。動保處依《貪汙治罪條例》侵占非公用財物罪、《刑法》偽造文書罪將梁與魏都移送地檢署。
檢方調查,三聯單等資料都是梁回傳,單據雖有魏的簽名,但梁承認是他偽冒魏的名義簽名;檢方認定魏未涉案,起訴梁。
紅肩金剛鸚鵡售價約1萬元,梁卻觸犯侵占非公用財物罪規定,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3000萬元以下罰金,並處罰未遂犯,可謂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