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陳美君/台北報導
歷經近一個月,中央銀行對銀行購地貸款的相關規範13日終於出爐。一家與會的銀行授信主管分析,央行非常重視業者的意見,除找來銀行開會外,也聽取了銀行公會提出的建議,不過最後拍板的措施「比想像中更嚴」,展現央行對養地炒地建商宣戰的決心。
銀行主管指出,在央行對購地貸款採取措施前,銀行對「一定期間」內需動工興建的規定落差很大,有些銀行的「一定期間」只有1年,有些則長達3年,銀行本來認為,央行心目中合理的一定期間可能會落於2年,但最後採取的折衷結果是較為嚴格的「18個月」,僅1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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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本次除明定「一定期間」不得超過18個月外,建商申請購地貸款,若屆期未開工,且無具體的明確事證,銀行除須階梯式加碼外,也得按比例收回成數;在此之前,有些銀行是「取其一」,例如:未於約定的1年內動工興建,每年利率加半碼(0.125個百分點),但並未收回貸款成數,但央行最新規範是「兩者並行」,利率加碼與收回成數雙管齊下,此舉將加重建商的資金壓力,逼迫建商儘快動工興建。
銀行主管表示,「央行的意思是,建商購地時就該想好完整的興建計畫,而不是制定粗糙的興建計畫,買好地之後再進行變更,有些建商用種種理由推遲動工,等於是借銀行資金行養地之實,央行現在就要堵上這個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