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王莫昀/台北報導
央行2010年實施選擇性信用管制以來,昨日傳出首次開罰案例。台企銀昨日發布重訊表示,因承做豪宅融資,給予寬限期,不符合央行豪宅不應給予寬限期規範,遭罰100萬元。台企銀低調表示,會遭央行開罰,主要是認知不同。
央行2010年6月開始對房市實施選擇性信用管制,並在2012年首度將豪宅納入,到了2016年,央行將房貸管制措施全數刪除,獨留豪宅,並調整豪宅適用門檻,台北市為超過7000萬以上、新北6000萬,其他地區4000萬元。
央行2010年實施選擇性信用管制以來,昨日傳出首次開罰案例。
由於豪宅是房市重要指標之一,這2、3年一直有房市業者疾呼,要鬆綁豪宅貸款。不料,還沒鬆綁,昨日就傳出央行首度開罰案例。
台企銀高層指出,遭罰的個案是去年承做高雄一處交易總額7000多萬的店面,因對方只要借2000萬,所以只鑑價3000多萬元,在對方要求一定要有寬限,也就給2年寬限期,如今貸款人也已清償。
不料,在金管會金檢時,將其認定為住宅,由於依法交易價格與鑑價應採高者認定,此案交易價已超過4000萬元,故移案央行開罰。
不過金融圈人士指出,過去公股行庫或多或少會被金檢出,但台企銀應不止一次觸及央行紅線,情節重大才會被罰。對此說法,台企銀高層則指出,這是區營處處理的個案,不用提到總行核貸,印象中過去也無類似案例。
央行豪宅貸款管制有三大要求,包括不得有寬限期;貸款額度最高不得超過住宅(含基地)鑑價或買賣金額較低者的六成,以及除前款貸款額度外,不得另以修繕、周轉金或其他貸款名目,額外增加貸款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