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雙北報導
台北市府於市府網站發布「北市府將持續推動防火巷專法…」一文,申明針對防火巷推積物品或停車罰緩法案立法中,同時宣告市民,必須了解防火巷對於火災防治的重要性,但同時..也讓民眾了解了,原來北市公有停車位一位難求,停車場又昂貴計費的狀況有所漏洞,在防火巷中停車,北市府根本無法可罰。
北市防火巷停滿機車、堆放雜物,缺乏有效管理。(好房網News記者 張聖奕/攝影)
台北市目前正在推動「臺北市建築物防火巷防火間隔管理自治條例」的立法,解決現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對於無主物及非公寓大廈住戶管理上之不足。
但是此舉也曝露出,整個台北市上萬條防火巷竟然「無法可管」的窘境。相關自治條例執行細節刻正由建管處重新檢視,將對於修正缺失後重新提送市政會議審議,市政會議後還要送議會審查,從現在到真正執行,仍舊不知何年何月。
針對記者提問,為何防火巷停放汽機車無法可罰?建管處表示,由於防火巷並非「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所規定的「道路」範圍,所以礙難拖吊開罰;但有「SOP」,也就是倘若接獲通報,將貼立「公告六天」,若無車主認領將進行拖吊。
相較台北市府眼前「無法可罰」的狀況,新北市府則有不同回應,新北市工務局表示,針對防火巷內廢棄物堆積與汽機車停車情形,倘若是廢棄物堆積,轉交執行單位「環保局」,環保局則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六條,限期改善若未改善則開罰1200~6000元罰緩,並可執行清除之動作。
若是汽機車停放於防火巷弄之間,則轉至交通大隊,交通大隊則以現場狀況,若有標示禁止停放汽機車,或者畫設紅線之區域,直接拖吊處理。
記者訪問台北市上班族民眾,王姓民眾則反映,若是按照這「神邏輯」,整條防火巷都是我的停車場了,以後不用擔心停車格不夠用,只要找到沒紅線的防火巷就停進去,反正六天以內市府無法做任何處置。
但也有民眾認為,停在防火巷應有違反公共安全之疑慮,雖然無法可罰,但身為首都台北市民,應有自我約束的能力,不至於到整條防火巷都會被停滿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