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買房何謂稱作一輩子的事?就是因為買房有很多眉角得注意。尤其是否買到凶宅、屋主有沒有隱匿凶宅資訊,這些民眾都得留意。以近日新竹合庫搶案來說,兇嫌後來到了一棟社區的梯間自縊,由於梯間是「共有部分」,因此不能稱作是凶宅,只能說社區發生過自縊事件。
▼民眾得搞清楚凶宅定義,買房時多加留意。(好房網News記者張聖奕攝影)
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講師黃志偉曾表示,一般認定凶宅標準,主要是陳屍處為「專有部分」也就是主建物、附屬建物,換句話說就是指所有權人室內的空間;「共有部分」,代表社區中庭、頂樓、停車場等。
假若是在「專有部分」自縊,那麼就是凶宅,若非,就不能稱作是凶宅。近期打算買房的John就說,「之前看過一棟社區,是有住戶從頂樓跳樓身亡,但後來詢問並不是凶宅,只是這樣的訊息也是靠鄰居打聽的。」只是當他聽到有發生事故,John也不考慮買那棟社區。
由於頂樓是「共有部分」,因此不算凶宅,但若住戶從某戶內窗戶跳下,那麼該戶在法律上則可判定為凶宅。民眾看屋時不妨上網查凶宅網,多多打聽街訪鄰居、里長等,才能得知社區真實狀況。
Sway也在28日《好房網TV》直播中回應網友的問題,新竹銀行搶案嫌犯在住宅大樓自縊,只能稱作「凶梯」,不能稱作「凶宅」,不會因為在梯間自殺,整棟大樓都變成凶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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