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包租公、包租婆注意了,可別因房子空著沒人用,為了降低電費支出成本,就將腦筋動到拆除電錶上,之後若想復電恐怕會更不划算。
房產名家Sway曾指出,有個百戶社區住戶因為不想繳公用電費而「拆電錶」,而且高達42戶。其實拆電錶不難,只要向台電提出「暫停」或「廢止」用電申請就可以了。
別因房子空著沒人用,為了降低電費支出成本,就將腦筋動到拆除電錶上,之後若想復電恐怕會更不划算。圖/好房資料中心
台電解釋,民眾提暫停和廢止用電申請,並不需要任何的費用,台電人員會到府拆除電費,且屋主只需繳清拆除電錶前的所有電費,之後就不必支付任何的自用電費、公用電費和基本費等雜項費用。
不過若因貪小便宜就輕易報拆,事後復電成本恐怕會更高, 一般住家申請「暫停用電」,之後復電要繳99元復電工本費,並按停電月數計算供電設備維持費,單相電力每月43元,三相電力為130元,且暫停用電期限最長為2年,如果要續辦,一定要「先復電」,才能再提出申請。
至於辦理「廢止用電」的一般自用住宅屋主,則一律均收3300元的復電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