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歐芯萌/綜合報導
近日有網友反應,他身為補習班櫃檯人員,有同事因為下班忘記關冷氣,被公司罰款1萬2,500元,質疑此舉是否合法。勞動部10日表示,勞動部《工作規則審核要點》規定,公司懲罰內容應不含解僱或扣薪處分,且不得訂定懲罰性或賠償性罰款。
一名網友表示,他是一間美語補習班的櫃檯人員,公司內部規定,下課離開教室後,就得自行關閉冷氣及電風扇等電器,否則必須按照補習班對面國小租借教室的金額付費。近日打掃阿姨發現,有一間教室的冷氣將近4天沒關,因此教室負責人及另名櫃檯人員被罰1萬2,500元費用。

對此,勞動部回應,依照《工作規則審核要點》規定,公司懲罰內容應不含解僱或扣薪處分,且不得訂定懲罰性或賠償性罰款。
勞動部指出,勞基法第22條及第26條另有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且不得預扣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勞工如因疏失致使雇主受損害時,雇主宜另循司法途徑尋求救濟,不得逕自扣發工資。
勞動部提醒,若民眾發現事業單位違反工作規則審核要點或勞基法,可詳載事業單位名稱、地址及具體事證,逕向該事業單位所在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請求處理,以維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