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邵心杰/台南報導
台南市46歲陳姓聯結車司機近2年來行經高速公路,未依規定繳納通行費達300筆、合計19萬多元,再加上使用牌照稅、汽車燃料使用費等欠繳稅款總計23萬多元,經移送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僅扣得銀行存款5700多元,直至台南分署發函查封他所持分一棟位在東山區透天厝,妻子趕緊出面,代辦分期繳納。
台南分署統計,陳男於2019年至2021年間駕車,未依規定繳納ETC通行費達300筆、合計19萬9855元。此外,他欠繳房屋稅、使用牌照稅、汽車燃料使用費及公路法罰鍰6件,合計3萬3885元,總計欠繳23萬3740元,經執行人員調查後發現,陳男名下有2部轎車及持分1棟位於東山區透天厝,隨即發函查封。
陳男在接獲查封通知後,擔心透天厝遭拍賣,即由妻子出面,向台南分署申請分5期繳納。前天下午陳妻攜帶現金至分署辦理分期繳納,暫時保住透天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