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翁唯真/桃園報導
現今的新建的公寓大廈等都有成立社區的管理委員會,會規範許多公共區域社區居民須遵守的生活制度,不過桃園卻有民眾指出,自家大樓的地下室電梯出口近日被多畫了幾個停車格,造成居民通行不便,也擔心逃生等問題,好奇是否有法可罰;桃市府建築管理處表示,民眾可先向管委會申述,若改善無效則可向建管處提出違法事實。
有民眾指出,自家大樓地下室近日被畫上新的停車格,且在電梯前的出入口,讓他相當疑惑為何近日增設,且也不是當初建商所規劃的樣貌,認為此舉是否有違法之虞。
建管處表示,通常私人的大樓大廈都有管委會,因此劃設停車格應是由社區自行管理及處置,管委會應有自己的規範,照著規定走,因此民眾可先向管委會提出申述;若管委會不處置或非同意劃設,民眾可向建管處提出違法事實進行申述。
建管處進一步說,若違規屬實,會先請管委會管理並改善,若還是屢勸不聽才會依照建築法或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來強制改善,不過還是需要看案件的情快做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