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慶居/苗栗報導
苗栗縣議會及縣府辦公廳舍陸續完工啟用,部分府外單位新建工程展開中,相較這些壯觀建築,一路之隔的警察局更顯老舊簡陋,外界難免誤解縣府不重視警務工作。縣長劉政鴻28日議會答詢時說,早已指示評估,礙於使用年限60年規定,才無法改建。
警察局有多幢建築物,分屬不同年份建造,迄今已使用19至43年不等,與規定年限60年還有差距,因此整體改建計畫只能暫緩。(擷取自/苗栗縣警察局)

縣政總質詢輪由楊恭林、邱秋琴及傅學煥3議員登場,他們關切藝文活動下鄉,警察取締交通違規的執法態度,及警察局辦公廳舍老舊等問題。
傅學煥為警察人員發聲,認為警局許多現有廳舍十分老舊,尤其使用近半世紀的警局簡直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理應優先辦理改建,提供官警優質辦公環境,才能專心執行交通與治安任務。
劉政鴻說,傅學煥講出基層員警心聲,事實上他早已指示警局進行改建評估,但警察局有多幢建築物,分屬不同年份建造,迄今已使用19至43年不等,與規定年限60年還有差距,因此整體改建計畫只能暫緩。
除局本部外,在縣府與議會大力支持下,劉政鴻縣長任內已陸續改建觀霧、蓬萊、東河、坪林、泰安、雞隆、南湖、汶水、獅潭、埔口等分駐派出所,提供良好辦公環境。
邱秋琴則建議警局別把民眾當提款機,對一些違規騎士或駕駛人跨轄緊追不捨。局長曾義瓊回應,會宣導基層注意執法不能過當,態度尤其要親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