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鄭國樑、張裕珍、王淑君、胡蓬生/綜合報導
農曆春節將屆,桃園市政府交通局昨天公布2023年春節計程車費率加成辦法,明年1月19日0時至1月29日24時,市區計程車每趟將加收50元,桃園國際機場排班計程車則是每趟加收100元,民眾如遇司機任意喊價、超收車資或拒載,都可透過1999市民服務專線檢舉。
桃園市交通局表示,桃園現行計程車運價為1250公尺以下90元,續程每200公尺加收5元,車速每小時5公里以下累計80秒加收5元。桃園國際機場排班計程車得加收15%停留服務費,因此起程收費105元,續程收費每200公尺5元加15%,延滯計時收費每80秒加收5元。
交通局表示,民眾乘車時間如果跨至加成時段,統一以「上車時間」為準,例如上車時間為1月18日深夜11點30分,下車時間為1月19日凌晨1點,即依原價收費,若司機有亂喊價、超收車資等情,查證屬實將依法開罰,而乘客搭車也須依規定戴口罩,勸導不聽者,也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開罰。
新竹縣市明年1月19日0時至29日24時也實施加成費率,均按原收費加3成,但竹縣日夜啟程運價略有不同,日間(6時起至23時)啟程運價100元,夜間(23時起至翌日凌晨6時)啟程運價為120元。苗栗規畫1月20日0時至29日24時實施加成辦法,收費為「起程價不調整,總價調整百分之三十」,逾時即恢復原規定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