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甘嘉雯、徐養齡、李佳玲、邱立雅/綜合報導
因應農曆春節期間計程車費率調漲,桃園市自11日至20日每趟加收50元,機場排班車每趟加收100元。新竹縣市、苗栗縣則將自13日至20日,按跳表費用加3成。民眾若遇到收費亂喊價、超收車資或拒載行為,可主動向交通管理機關投訴。
桃園市春節計程車加價從11日至20日實施。(甘嘉雯攝)
夜間加成 上車時間為準
桃園市交通局提醒民眾,乘車時間如果跨至加成運價時段,統一以「上車時間」為準,若上車時間為10日23時30分,下車時間為11日凌晨1時,仍應依原價收費,不得加價。路邊停車格也將自15日到20日暫停收費,取締拖吊也暫停,不過併排停車、占用消防通道及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等違規,仍會被開單取締或移置保管。
大新竹地區從2月13日到2月20日,費用將加收3成,以時段做收費區隔,如早上6點到晚上11點,原100元起跳,春節加3成為130元,晚間11點到翌日上午6點採夜間收費,原120漲至156元。
竹市府送中英日對照表
新竹市府交通處為此發出2500張中、英、日文收費對照表,提供過年期間各國人士參考,包含大都會衛星車隊、台灣大車隊、紅帥車隊、中華衛星、金立衛星等5家業者,已將收費對照卡片置放後座,若有爭議可打申訴電話03-5269314。
新竹縣政府交通旅遊處長李銷桂表示,計程車業者會在車上放置加價公告,避免民眾不清楚收費規定。苗栗縣政府與計程車公會協調,2018年農曆春節期間計程車運價調整方式,比照2017年農曆春節期間實施標準,加成計費期間從2月13日至2月20日,共8天,運價為按表加成3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