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為避免醫院隔離病床調度困難及檢驗能量不足,衛福部疾管署20日通知醫界,即日起符合新冠肺炎通報條件的個案,無須先進行流感快篩,另外如符合症狀輕微等五要點者,可不用第二次採檢及住院隔離,可於第一次採檢後返家繼續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
台灣20日新增27例新冠肺炎確診,雖多為境外移入,但已創單日確診數最高紀錄。疾管署昨發出致醫界通函,指因新冠肺炎疫情持續擴大,避免各醫院收治通報個案大幅增加,影響全國隔離病床調度使用,依專家建議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個案處理流程」,符合症狀輕微等五要點者,可不進行第二次採檢及住院隔離,可於第一次採檢後返家。符合通報條件的個案,於通報後採檢時,也不用再執行流感快篩。
疾管署20日通知醫界,即日起症狀輕微者,可不用第二次採檢及住院隔離,可於第一次採檢後返家繼續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記者鄭超文/攝影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社區防疫組副組長莊人祥21日表示,該措施於20日上路,主要是考量近日通報量大增,如20日1387例檢驗量中,僅450例是依法定傳染病而通報,其他大部分都是輕症。由於每一人採檢又須花約三天時間,對檢驗量能與醫院住院收治來說都是一大挑戰,故依專家建議修訂流程,放寬醫院限制,以收容更多患者或個案。
通函兩個重點包括考量流感疫情已逐漸趨緩,藉流感快篩以提升檢驗時效的機率已大幅降低,且為減少執行流感快篩可能增加的暴露風險,對符合通報條件個案,於通報後採檢時,無須再進行流感快篩。
第二,對無肺炎且經醫師評估無需住院的通報個案,如果症狀輕微、個案同意、可配合進行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措施、可與同住者有分隔的空間居住且有人可以照料生活起居、同住者無老年人、心肺疾病患者或免疫不全等高危險族群等,可不進行第二次採檢及住院隔離,可於第一次採檢後返家繼續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疾管署提醒,如症狀持續或惡化時,應主動通知衛生單位安排二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