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孟潔、邱瑞杰/基隆報導
基隆市議員鄭怡信在月眉路拓寬工程弊案中涉嫌違背職務行收賄罪,遭檢方聲請羈押,基隆地院昨晚8點半二次召開羈押庭,經過5個小時的審理及評議,認定他涉嫌違背職務行賄及收賄罪,有勾串之虞,凌晨一時許裁定羈押禁見,此一結果是否令該案案情升高?將觀察檢調下一步動作。
涉基隆月眉路弊案的市議員鄭怡信昨晚7點半到地院準備開羈押庭,與律師商討案情;他今天凌晨戴著手銬走進基隆看守所(紅圈者),含冤指出,被羈押是他這輩子最大恥辱。(記者邱瑞杰/攝影)
鄭怡信昨晚7點半在妻子及兒子的陪同下,提前步入基隆地院,與律師坐在地院一樓大廳,仔細研究案情。面對記者的提問,他不願多做回應,僅說「一切等開庭結果」。
此次羈押庭由審判長鄭景文、受命法官鄭虹真及陪席法官鄭富容組成合議庭,檢方由承辦主任檢察官邱智宏、主任檢察官古慧珍、檢察官陳建宇,與鄭怡信2名委任律師進行攻防。
檢方昨晚於二次羈押庭中,針對鄭怡信行賄及收賄部分,皆補足相關事證,並仍認定鄭涉嫌「違背職務行賄罪」,刑責為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重罪,有勾串的可能,盼能說服法官將他羈押。
經過5個小時合議庭審理及評議後,鄭怡信雖矢口否認犯行,但院方認為他涉犯違反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收賄罪,是罪刑1至7年的重罪。鄭怡信更在庭中坦承,交保在外期間曾接觸其他議員討論案情,有串證的可能性,因此今凌晨1點半裁定羈押禁見,並禁止通信。
議員鄭怡信:很委屈
鄭怡信今天凌晨2點多,戴著手銬,在法警戒護下,從基隆地檢署法警室乘坐警備車前往基隆看守所時,面對記者詢問是否覺得委屈,他大聲喊冤「很委屈!」
他在走進看守前說「完全沒有新事證,這是我這輩子最大的恥辱。」對檢方聲押表達不滿,也不服法官裁定羈押;鄭怡信的委任律師表示會提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