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農曆年假結束後、5月報稅前,「首報族」等納稅人要享有輕鬆的報稅服務,就要把握稅額試算的資格申請期,逾期恐使權益受損。
依據統計,去(2015)年5月使用「政府幫你算」的綜所稅稅額試算服務超過330萬戶,占總申報戶600萬戶的50%以上。財政部因應今(2016)年5月申報104年度綜所稅的需要,2月15日起到3月15日為止,照例開放欲改變或申請稅額試算適用資格者,辦理或變更稅額試算服務。
財政部指出,稅額試算有特定的服務對象,例如屬分居夫妻、當年度結婚或離婚等夫妻申報案件,或需要申報所得基本稅額(即最低稅負)的納稅人,無法享有這項便民服務。稅額試算是由政府根據所掌握的相關課稅資料,事先代納稅人計算出全年應報繳的所得稅,並寄發試算書表給納稅人確認;納稅人若同意依照政府代算的所得稅申報內容,只需完成確認即屬完成申報。
稅額試算服務書表多數都是由國稅局主動寄發,僅部分案件需由納稅人自動申請,例如首次申報所得稅者若亦符合試算資格,即應主動提出;另外,非首報族但其前一年度已放棄稅額試算,新年度經由主動申請,仍可恢復適用。
財政部說,這類需要主動申請或變更資格的納稅人,都要在2月15日起的一個月內,提出適用申請、放棄或回復稅額試稅算身分,或變更稅額試算書表寄送地點等申請。
其中,撤銷原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者,限由原提出申請不適用的納稅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且需至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以臨櫃方式申請。另外,申請變更稅額試算書表郵寄地址者,申請人需為納稅義務人本人。財政部提醒,申請時須檢附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影本或正本;委託他人申請者,須攜帶雙方身分證及委任書正本供核驗。申請人亦可利用網路直接在線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