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 159

遺產稅分期繳 最長三年

#財政部 #繼承 #高雄 #理財 #現金 #國稅局 #繳稅 #遺產 #遺產稅 #聯合報 #扣除額
經濟日報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為減輕繳納遺產稅壓力,同時給予充裕時間籌措現金繳稅,依規定,應納遺產稅在30萬元以上、且有困難不能一次以現金繳納時,可在納稅期限內向國稅局申請分期,最多18期,最長可達三年。
 
高雄國稅局表示,民眾繼承非現金遺產(如不動產、股票)時,若無法一次以現金繳納,可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在繳納期限內向國稅局申請分18期以內繳納,每期間隔不超過兩個月,也就是最長三年,並自繳納期限屆滿次日起至繳納日止,依郵政儲金1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分別加計利息繳納。
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為促進所得分配公平,兼顧被繼承人遺屬生活,遺贈稅法訂有相關親屬扣除額,給予遺產免徵遺產稅的法定權益,但繼承人如果辦理拋棄繼承,相關扣除額也會一併放棄。示意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例如,林小姐(化名)繼承遺產為土地、房屋及股票,應納遺產稅198萬元,繳納期限至今年5月20日止,由於林小姐沒有足夠現金繳納,她在今年5月1日向國稅局申請並獲准分18期繳稅,每兩個月繳11萬元,並自5月21日起計算分期利息。

  • 到Google新聞追蹤好房網News!

  • 脆起來!加入好房網News的Threads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熱銷建案&網友看屋心得



好房網不只有新聞,還能找優質宅

好房網News粉絲團

成為好房網Line好友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頭版 總覽 圖輯 名家 專題 土壤液化 好房網TV 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