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偉信/台北報導
24歲男子鄭賀任找來大學休學的表弟及友人,共組盜墓集團,他們白天用智慧型手機定位,深夜再循座標摸黑盜墓,作案前還會先向墓主行「道歉儀式」,2年內至少盜墓127起,竊走陪葬金飾逾千萬元。最高法院昨依挖掘墳墓等罪將鄭男判刑5年,另3名共犯判4年2月到2年2月不等刑期確定。
手機定位 道歉再動手
該E世代盜墓集團,成員年紀不到24歲,在全台盜墓,雲林縣一村莊40多座墳墓全遭殃,村民先人的陪葬金飾都被盜走;巧合的是,村裡一位阿嬤因尿急要找隱密地方小解,在一座墓園上踩陷跌倒,才發現該墓被盜挖,經報警後,員警追查才破獲該盜墓集團。
判決指出,鄭男曾向中部某盜墓團學習盜墓技術,19歲學成出師後青出於藍,自立門戶,找來就讀大學三年級休學在家的表弟葉孟翰,及鄭的國中同學邱崇義、黃柏誠共組盜墓集團,從3年前開始,由新北市偷到雲林等7縣市,在全台各地犯案。
專挑老墳 好偷又不臭
鄭男等人專找下葬超過5年墳墓,原因是新墓的大體未腐、比較臭,金飾摘取不易,而且近年金價飆漲,有的亡者是戴「假貨」,可能讓他們白做工;他們盜墓後會覆土、植回草皮,恢復原狀,不留下痕跡,也因此,至今許多家屬都還不知先人的墓園遭盜。
他們為了盜墓不被發現,還購買整批黑衣鞋帽及作案工具,手法乾淨俐落,20分鐘就能盜取1座墓,一晚能竊盜十多座墳,相當專業,2年內至少竊走陪葬金飾逾千萬元,不過或許是盜墓過多,整天擔心被警方抓,之後鄭等人陸續出現精神狀態不佳的情形。
4嫌竊千萬 首腦判5年
台南高分院審理後痛批,鄭男等人年輕力壯,竟不顧往生者安息,破壞棺木、盜取殮物變賣,造成往生者家屬心裡無限傷痛,嚴重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但考量他們已與部分被害家屬和解,並坦承犯案,將4人各判處5年到2年2月不等刑期,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