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董俞佳/台北報導
交通部資料顯示,近三年騎乘電動自行車發生事故而死亡的人數共十餘人,近三年受傷人數都超過千人,去年更超過兩千人,但仍未納管,如同交通安全死角。針對電動自行車納管,目前各界有共識,交通部預計年底就會進行草案預告,未來電動自行車上路之前,必須領牌,違規時能「以車追人」開罰。
交通部統計,目前全台已有超過卅萬輛電動自行車,時速最高廿五公里,雖外觀與機車相似,但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列為慢車,比照自行車不需考照;且因沒掛車牌納管,若違規,除非當面攔查,否則闖紅燈、遭照相取締也罰不到。
電動自行車因沒有牌照,發生車禍糾紛時難以究責。(特派記者余承翰/雅加達攝影)
至於電動自行車跟機車外觀類似,卻不用考照就能上路,也衍生交通安全問題。根據交通部道安會資料顯示,電動自行車使用者以十五到十七歲、移工、新住民為主,未考照,對於路權的認知也不足,確實較容易有安全疑慮。
交通部表示,電動自行車考照難度較大,現在各界較沒共識,所以將先從納管開始,待未來有共識後,再討論是否考照。
未來修法要求電動自行車要懸掛牌證後,警方將可更容易取締電動自行車各項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