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呂淑美/台北報導
證交所26日董事會通過上市公司股票退場機制,若上市公司的財務業務不佳,如簽證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之查核(核閱)報告,或每股淨值已低於3元者將下市,此修正案需送金管會同意,預計最快今年第二季公告上路。
證交所副總兼發言人陳麗卿表示,考量此次修改對上市公司及投資人影響較鉅,未來將給予一年的緩衝期,俟主管機關核備,於公告後一年開始實施,若沒有改善,會給予三年改善期間,期限屆滿後,仍未改善者將先停止買賣,六個月後仍未能恢復買賣者都將終止上市。
目前符合退場機制的上市公司。
陳麗卿表示,考量部分上市公司因財務不佳,有簽證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之查核報告,或其淨值已低於財務報告所列股本十分之三(即每股淨值低於3元)等情事,就符合股票下市退場機制。
證交所公告,到26日止,符合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之查核上市公司(不含TDR)有東華、科風、清惠及天瀚等4家,另符合每股淨值低於3元有東華、樂士、東訊、倫飛、華映、科風、新世紀、清惠、天瀚及華上;其中,東華、科風、清惠及天瀚等4家兩項均符合。
陳麗卿說,經過董事會討論後,符合上述二個條件之一,經證交所對其上市有價證券列為變更交易方法或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法,惟長期未能改善,對整體上市公司品質及投資人權益保障有負面影響,決定修正證交所營業細則第50條及第50條之3。
證交所上市一部協理羅贊興表示,上述修正案仍需送主管機關同意,預計會看到第一批公司下市,至少需要四年半的時間;不過,因給予上市公司相當長的調整期,目前符合條件名單,不代表就是未來會退場的公司。
依證交所內部研判,此一退場機制事先已充分溝通,預估約1~2個月後、約第二季間可望獲金管會同意,即可公告上路;假設是2019年5月1日實施,則緩衝一年是從2020年5月1日起開始實施,則約2023年底會有首批公司終結上市之路。
第一金投顧董事長陳奕光表示,上市公司股票退場機制將有助於改善目前「殭屍股」充斥的情況,也有助於「去蕪存菁」,上市公司將可進行換血,有助上市櫃公司整體經營體質更健全,對台股長遠發展十分正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