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張雅婷/綜合報導
新竹地區5月17日因豪雨造成部分地方淹水,新竹市稅務局表示,使用牌照稅是按日計稅,災害後修復停駛期間皆可按日退稅,對於因而受損無法使用之車輛,只要6月17日前申請,並檢附受災證明與修理證明,即可退還未使用期間之牌照稅。
稅務局表示,受災證明可為里長證明或相關單位核發證明;修理證明為修車廠出具證明及發票或收據。民眾對災害損失稅捐減免之規定或申請如有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查詢或撥稅務局消費稅科電話03-5225161轉311、315、316或0800-000321轉2、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由專人服務。
新竹地區5月17日因豪雨造成部分地方淹水,新竹市稅務局表示,只要檢附受災證明與修理證明,於6月17日前申請,即可退還未使用期間之牌照稅。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