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譚淑珍/台北報導
攸關「實價登錄制度」的地政士法覆議案,立法院臨時會將在28日上午進行覆議投票,目前朝野兩黨態度不同,民進黨傾向不支持,國民黨則強加動員,力挺覆議案過關。
攸關「實價登錄制度」的地政士法覆議案,立法院臨時會將在28日上午進行覆議投票。(好房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就地政士法,行政院主要是針對第51條之1修正條文:「若地政士違反相關登記規定,『經主管機關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才處罰鍰」,認為窒礙難行,而向立院提出覆議案。
而窒礙難行的理由,內政部列出5項:
一是,若依立法院修正條文,未來可能預見「合法」逾期案件數量增加,申報人得以技術性延遲申報,延宕資訊發布期間,影響即時性。
二是,有心人可能利用限期改正機會,先不實申報登錄,除非地方稽核結果「認為」不實通知限期改正才「配合」改正。
三是,如地政士刻意第一次申報不真實資訊可免受罰,將造成實價查詢網資訊不確定性,影響公信力。
四為,申報人可有一次限期改正免罰機會,地方政府可能需投入更多人力寄發限期改正通知,增加行政成本及公帑支出。
最後則是,直接裁罰為立法一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