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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原立院修法 藍綠委一面倒 火速通過

#房價 #內政部 #實價登錄 #地政士法 #政策

記者林河名/台北報導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地政士法第五十一條之一修正案,有學者擔心未來實價登錄可能充斥更多「假房價」;當初提案修法的立委表示,修法只是要讓地政士有限期更正的機會,不必因為一登錄錯誤就受罰。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地政士法第五十一條之一修正案,讓地政士有限期更正的機會,不必因為一登錄錯誤就受罰。(圖/好房資料中心)

提案立委之一陳其邁說,相關爭議在委員會初審階段已討論,還有立委打比方說,立委若請助理申報財產,發生錯誤有責任時,是要罰助理還是罰立委?內政部後來同意修法,而且開一次會就達成共識,法案無須朝野協商。

從立法院公報,可還原去年十二月四日內政委員會初審情況,立委幾乎一面倒為地政士抱不平。

國民黨立委盧秀燕表示,對於實價登錄,權利人如果申報有誤,依平均地權條例,有限期改正的機會;權利人如果委託地政士申報,在登錄過程中發生錯誤在所難免,應該比照權利人申報的規定,同樣給予地政士限期改正的機會。

發言的國民黨立委江啟臣也表示,大家要求的只是平等,權利人是怎樣的懲罰,地政士就應該是怎樣的懲罰;地政士若無限期更正機會,這個法律是有偏見的。

備詢的內政部長李鴻源回答表示,「我們很樂意跟委員會討論,就是權利人跟地政士要一致」。

陳其邁則舉各直轄縣市實價登錄裁罰案件統計表為例,從民國一○一年八月一日至一○二年八月廿二日,總共九十一件裁罰中,有關權利人的部分只有一件,其餘九十件則都是地政士。

陳其邁說,各縣市裁罰時,通常都會「寬容」地政士,卻變成對地政士的「恩惠」;但地政士有時因為買賣資訊不透明或買賣雙方沒有向地政士做誠實揭露,地政士登錄時誤以為權利人提供的資訊是正確的,因此造成登記上的資訊錯誤,這種情形在實務上也相當普遍,應該給地政士一定時間做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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