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池雅蓉/新北報導
就算簽協議書,買方若不知情,賣方仍要負責!新北市蘆洲區1對詹姓夫婦聲稱不知情狀況下買到海砂屋,還與中信房屋簽下免除責任的協議書;消保官李大鵬說,雖仲介主張已告知消費者,但協議書文中無法確認買方知情,房仲業者仍須負責。
海砂屋界定標準範圍寬,專家表示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檢測天花板,由於海砂輕,容易使之產生裂縫。(好房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詹姓夫婦去年1月透過中信房屋加盟店,購入蘆洲區一處1樓房屋。直到最近房客告知鄰近房屋為海砂屋,經檢測才發現該房屋氯離子含量遠超過標準值,憤而到蘆洲延平派出所控告仲介詐欺未果,轉而向消保官投訴。
「真的很可惡!我要是知道是海砂屋哪會買!」詹太太氣憤說,買屋時仲介並未告知該屋為海沙屋,他們因相信仲介,每張合約書都「照單全收」,未料竟被欺騙。
仲介莊姓店長表示,詹姓夫婦看屋時,他就已告知為海砂屋,也在代書見證下簽約,未料詹姓夫妻現卻聲稱不知情。
消保官李大鵬說,因消費者主張仲介並未明確告知該屋為海沙屋,該協議書的文字也並未明示「雙方知情」,故不符合《民法》的「特約免除責任」,仲介公司仍須負責。李大鵬也提醒,民眾於簽約時須確認合約內容,避免日後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