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崔正綱/高雄報導
《跟蹤騷擾防制法》1日上路,高市警方就已經受理21件跟蹤騷擾案,並開出20張告誡書。其中,一名男子在大賣場結帳時,見收銀員女子年輕貌美,記下女子制服上的名牌,肉搜到臉書等舉動,令女子不堪其擾報警,男子遭開告誡書後,依法送辦。
高雄首張跟騷法告誡書則在3日開出,33歲黃姓男子今年5月2日認識一名女子,跟女子聚會吃飯後就認為彼此是男女朋友關係,一直打電話找她,女方不堪其擾報警。女子說,兩人沒有交往過,也曾鄭重告訴黃男彼此不適合,但黃男卻不停騷擾她,警方查證後開立書面告誡書給黃男。

跟騷法主要為八大類行為,如監視、跟蹤、盯梢守候、威脅、辱罵、歧視、用電子通訊設備干擾、要求約會等。高市目前以「盯梢守候」居多,比例占4分之1。
不過,受到騷擾也不是隨便就能報警,必須提供詳細騷擾過程及證據,警方才能判定是否違反跟騷法,騷擾者將被開告誡書外,也會面臨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
高市婦幼警察隊表示,如遇跟蹤騷擾時,可採以下幾招來應對:一、冷靜應對尋求協助。二、蒐集證據記錄過程。三、避免正面接觸或衝突。四、立即撥打報案專線110。請結伴而行,盡量不落單並錄影錄音記錄,讓警方得以循線調查,遏止跟騷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