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巫鴻瑋╱即時報導
親民黨立委李鴻鈞服務處主任張書維爆出意圖性侵2名電視台女記者,女記者憤而報案並提告,雖第一時間張已被李鴻鈞開除,但張今天下午也出面駁斥有性侵,也將對2名女記者及其主管,提出妨害名譽及誣告罪。
L姓與W姓女記者(下稱L女、W女)指控親民黨立委李鴻鈞服務處主任張書維,趁上月22日參加新莊區中和里的春酒餐敘,涉嫌在續攤的西門町錢櫃KTV裡對2人上下其手撫摸身體進行性騷擾,還將W女誘騙到汽車旅館意圖性侵,但因酒醉無法勃起而未得逞。
立委李鴻鈞服務處主任張書維,遭指控意圖性侵女記者,卻因雙方各說各話,案件陷入一團謎雲。圖/翻攝自臉書
事後女記者主管因察覺2人神色有異,才問出原來2人疑似遭性侵、性騷擾,隔天就打到李鴻鈞服務處辦公室質問張書維是否真有性侵之事,但張則從頭到尾否認一切,指當天雙方都喝了不少酒,上汽車旅館還是W女主動叫計程車載他去的。
據悉,當天春酒是由新莊區中和里里長牽線,張書維才會在酒席上認識2名女記者,但女記者主管23日也打給中和里里長抱怨,稱W女「被張強迫去旅館、強拉上房間、在房間被強壓在床上、強脫衣服遭吻遍全身、是因W女月經來才沒得逞。」
但張書維稱會與W女上汽車旅館,是因為當天喝了太多酒,W女才會叫計程車載他去,甚至有說有笑陪他進房。可是W女則稱,當天她好心要陪醉酒的張書維回家,2人坐上計程車在半路上經過汽車旅館,張吵著要進去汽車旅館,還要她不要回家。
W女因坳不過張,才同意陪他進去後就離開。W女向《鏡週刊》表示,當時她一進房,張就露出狼性,不但堵在門口不讓離開,更撲上來強吻擁抱意圖不軌。但張書維反指「女記者脫光衣服叫我X她」,質疑如果有強暴、強吻,為何她還能衣著完整離開汽車旅館,而且監視器畫面中也沒有異狀。
W女表示,當下未第一時間報案是因為擔心會影響工作,更擔心與男友的感情會遭受影響,才會傳訊息給張書維「今天的事就當作沒發生過」,可是因事件曝光,她才會選擇不姑息這樣的行為,對張提告妨害性自主。
但張書維今天下午召開記者會,聲淚俱下稱是遭人設局陷害,因為拒絕提供獨家新聞給L女與W女,才會遭報復。目前也將對2人以及2人的共同主管,提出妨害名譽及誣告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