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寶智華/台中報導
台中市清水區中興街一棟48年的爛尾樓,5、6樓於22日凌晨無預警呈V型崩塌,都發局23日調派長臂式抓斗拆除斷垣殘壁,減輕4樓屋頂載重,避免兩度坍塌,預計3天以上才能拆除完畢;未來能否續住?市府將視結構技師鑑定結果再評估,儘管市府將依《建築法》針對所有權人開罰6至30萬元,但所有權人至少6人,誰該負責仍待釐清。

都發局昨日借用大樓後方空地拆除施工,但因切割空地旁的鐵皮圍籬以讓重機具進駐,一度引起未被通知的陳姓持分地主不滿,要求施工後需恢復圍籬原狀,所幸經溝通後,地主同意配合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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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人員操作長臂式抓斗把混凝土塊、鋼筋、水塔夾離大樓,一旁的水車不時噴水防止揚塵,為避免拉扯危及旁邊民宅,小心翼翼地夾斷殘壁,微量夾取混凝土塊,進度緩慢。
大樓未崩塌的住戶陳情,拆除動作可能危及冷氣機與管線。都發局長李正偉說,一旦崩塌加劇,拉扯力量可能危及住戶安全,孰輕孰重,請住戶評估並體諒配合,陳情住戶最後同意配合。
李正偉表示,5、6樓崩塌處預計3天以上才能拆除完畢,因施工擾動可能衍生殘壁再度崩塌,結構技師因而暫停鑑定,等確認無立即危險性,才能讓住戶進屋取物;至於該大樓未來是要補強、整建或部分拆除、全部拆除,將依結構技師鑑定結果再作決策。
李正偉指出,針對大樓4樓通往5、6樓的樓梯加裝鐵門封閉,3樓承租戶的梁柱也以鐵皮包覆企圖防止繼續風化及增加支撐力,顯見房屋所有權人早已明白房屋結構出狀況,卻未主動通報市府,已違反《建築法》第77條第1項,市府將依法開罰;不過該大樓歷經起造商跑路、多名債權人提告求償取得產權持分,市府會釐清該負責的所有權人,再進一步裁處。
原文出處 【爛尾樓崩塌善後 該罰誰傷腦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