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News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台南市政府水利局配合經濟部水利署訂定「地下水管制區工廠內水井查察與處置作業原則」,今年將地下水管制區內工廠有無擅自抽用地下水,列入稽查之重點項目。
本市幅員廣闊,地下水管制區共有30區,約占全市3分之2面積,位於地下水管制區內之工廠約有8800家,由於工廠涉及空間隱密性且生產製程有一定技術性,對於是否有擅自使用地下水不易查覺,故水利局多年來除檢舉案件外,多為邀集各廠區負責人以宣導方式等柔性方式勸導。
去年水利署為強化地下水管制區地下水管理方式,訂定「地下水管制區工廠內水井查察與處置作業原則」。水利局為落實地層下陷之防治將依此原則列入今年稽查之重點。
水利局表示,水利局原則採主動分析比對工廠之用水及排放水資料,經比對篩檢出排放水資料或合理用水量超過同期自來水用水資料百分之20以上之工廠,函請該工廠於14日內提出說明,如無正當理由者,將列入目標工廠清冊,逐案現地查察。
水利局表示,屆時將邀集環保單位及工廠主管單位組成聯合查察小組進行廠內查察,水利局期能透過資料科學化之彙整,找出擅自抽用地下水之嫌疑工廠,並於保障守秩序工廠之情形下達到地層下陷防治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