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羅紹平、楊濡嘉、翁禎霞/綜合報導
因國內育兒政策2歲前由衛福部負責,3歲以後的幼兒教育屬教育部,以致滿2歲至未滿3歲階段幼兒,成了我國托育福利制度的「孤兒」,屢有家長反映滿2歲幼兒無法順利進入幼兒園,就無法請領育兒津貼,衍生家庭照顧困擾,為填補托育補助缺口,今年起滿2歲至3歲間的幼兒家長都可請領育兒津貼。
高雄市社會局表示,自109年1月1日起,年滿2歲的幼兒,若繼續留在原來送托的公共或準公共托育(指公共托嬰中心、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準公共化私立托嬰中心或居家托育人員),將可延長領取托育補助至滿3歲前,高市約1100人受惠。
為填補托育補助缺口,今年起滿2歲至未滿3歲之間的幼兒,家長都可請領育兒津貼。示意圖/記者羅紹平攝影
屏東縣政府社會處長劉美淑表示,屏東縣0至2歲兒童的送托率只有1.7% ,2至3歲有多少人,推估約500至600人,即約每月以50人增加,但實際有多少人介於2至3歲未領取育兒津貼,因政策新上路,目前還沒有人申請,沒有明確數字,但社會處已積極宣傳,符合條件的民眾均可提出申請。
台東縣政府社會處表示,這項政策是為填補國內托育政策缺口,經衛生福利部與教育部協調,讓送托公共托育、準公共保母或準公共托嬰中心,滿2歲未滿3歲期間的幼兒,在銜接就讀幼兒園前,可以獲得每月托育費用補助。
標準比照送托公共托育一般幼兒每月領3000元、中低收入戶每月5000元、低收入戶每月7000元;送托準公共保母或準公共托嬰中心一般幼兒每月領6000元、中低收入戶每月8000元、低收入戶每月10000元,台東預估135名兒童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