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嚴鈺雯/綜合報導
根據財政局統計,109年違反菸酒管理法之違規態樣主要透過網路交易平台或社群網站販售菸酒品,其中部分賣家為逃避稅費、牟取不法暴利,於網路販售免稅菸酒,構成菸酒管理法第46條販賣私菸、私酒之行為。
今年查獲計70件,裁處罰鍰計210萬元,約占目前罰鍰47%,財政局提醒民眾自境外攜入免稅菸酒品僅能自用或贈與,勿於網路上販售,以免違規受罰。
根據財政局統計,109年違反菸酒管理法之違規態樣主要透過網路交易平台或社群網站販售菸酒品。圖/台北市政府提供
此外,為維護菸酒市場秩序及保障消費者權益,財政局將持續依「查緝走私菸品精進執行方案」派員抽檢、輔導菸酒買賣業者,且將檳榔攤、傳統市場、菸酒專賣店等列入專案查緝對象,並籲請民眾勿購買來路不明菸酒,以免損害健康。
法務局強調,因網路無法辨識購買者年齡,目前禁止於網路販售菸酒,否則違反菸酒管理法第30條第1項及菸害防制法第5條第1款規定。旅客如有攜帶入境之限量免稅菸酒品,不得於網路交易平台或社群網站轉售,違者依菸酒管理法第46條規定,可處3萬以上50萬元以下之罰鍰,請民眾小心觸法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