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臻/桃園報導
市府11日針對桃園境內約70株樹木能否列冊登錄受保護,召開桃園市樹木保護審議會,台灣樹人會和搶救南崁老樹老房子行動聯盟等護樹團體,則在會前召開記者會,將寫有「公民要參與」、「資訊要公開」、「樹保要立法」3大呼籲的訴求書遞交給農業局人員。
桃園南崁育幼院的老榕樹,因為不符合嚴苛規定而無法受到保護(潘翰疆提供)
樹齡從100年減為50年
桃園護樹陣線召集人吳凱琳表示,桃園市現在遵行的《森林以外之樹木普查方法及受保護樹木認定標準》太過時,老樹保護標準也太嚴苛,只有樹齡100年與樹胸高直徑150公分的「百年神木」、「樹王公」、「樹神」才能被列入保護,相當於民初清末或日治時期時種下的老樹,但因為數量少,實質能保護的數量很有限,並無法保護到更多的樹木,因此希望市府訂定樹木保護自治條例,更有效率、彈性的保護樹木。
台灣樹人會祕書長潘翰疆表示,桃園應該要比照其他6都,訂定桃園市樹保自治條例,並將樹保標準從樹齡100年減為50年、樹胸高直徑從150公分減為80公分等,並將資訊公開、公民參與等明定入法。
應開放公民參與護樹
潘翰疆也強調公民參與的必要,他指出,以各地樹委會的席次實務狀況來說,扣除各領域專家學者外的工會、學會、基金會、公益團體等民間團體,台中市有3席、台北市和新北市各有2席,但桃園市卻1席也沒有。
「缺少民間團體的護樹公民參與,只會逼大家走上街頭」,潘翰疆表示,樹保審議會或工作小組會議也應開放公民團體列席或旁聽,並公開受保護樹木列管資訊與樹保審議會各會議紀錄,市府網站也要設立樹保專區,並刪除《桃園市樹木保護審議會設置要點》第八條的保密條款,以利公民社會監督,桃園市農業局則表示,會再參考其他縣市做法,做出好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