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綜合報導
今年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為因應疫情影響娛樂消費,台北市稅捐處表示,先前已公布增訂台北市娛樂稅徵收自治條例第5條之1,全面調降娛樂稅徵收率7個月,預計將從今年12月1日起實施。
稅捐處進一步說明,自12月起,在台北市所有娛樂活動、娛樂設施及娛樂場所,都可以適用調降後徵收率課徵娛樂稅,一直持續到明年6月30日。
自12月開始,台北市全面調降娛樂稅徵收率7個月。示意圖/截自pixabay
稅捐處也特別提醒,因娛樂稅應於次月10日前申報繳納前1個月的娛樂稅,所以明年1月初申報繳納今年12月的娛樂稅(含自動報繳及查定課徵案件),才可適用減半課徵。
除此之外,稅捐處也呼籲各娛樂業者配合這次的降稅措施,提供優惠方案回饋消費者,稅捐處將協助在網站或臉書宣傳,讓這次降稅的美意,可以嘉惠消費者,共同促進台北市娛樂產業發展。
若民眾需進一步瞭解相關法令規定,可撥打國地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02)23949211分機181、182,有專人提供服務及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