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雅玲、蔡維斌、胡瑋芳、魏茛伊、修瑞瑩/連線報
內政部為照顧弱勢民眾推出租屋補貼,但不少民眾擔心提供房東資料可能被調漲房租、甚至被要求搬家,不敢申請,也有人因戶籍不在居住縣市資格不符,政府雖有美意,卻讓民眾感覺福利政策「看有呷嘸!(看得到吃不到)」
雲林長年靠租屋的弱勢家庭,多數不知政府有租屋補貼,透過虎尾家扶中心社工陪同看屋訂定租賃契約,協助阿嬤申請
雲林縣今年補助600戶租屋,雖有700多戶申請,卻有不少人申請後又撤銷,還有更多租屋者根本不去申請。承辦人詢問原因,才知租屋者的房東擔心被查稅,不願提供資料;或擔心房東因此調漲房租甚要求搬家,為免流落街頭,只能望補助興嘆。
此外為避免詐領,租屋補貼申請資格也相當嚴謹,其中規定申請人戶籍地須與租屋處同一縣市。有民眾無奈說,就是因在家鄉謀職不易,才出外打拚,政府的美意讓他們這群在底層打拚的人完全享受不到。
北港陳姓租屋人說,雲林租屋行情約5000元,能補助3000元是好事,但政府想幫人民,法令得跟著解套,如鬆綁戶籍地與租屋處同一縣市規定,只要有租屋事實就能申請補貼,才能讓民眾感受得到政府照顧弱勢的美意。
北市住宅補貼最高可加碼至7000元,社會局科長廖秋芬表示,為避免房東不提供資料讓弱勢承租人申請補助,會告知房東可申請公益出租人資格,即可享有稅賦優惠,如房屋稅可享自用房屋1.2%稅率,綜所稅也有每屋每月最高1萬元免稅額。
但崔媽媽租屋服務部主任馮麗芳說,台北租屋人口多,情況更嚴重,9成以上房東都不願意報稅;雖然北市府積極提出公益出租人減稅策略,但房東的想法是「寧願不惹麻煩,也不要申請公益出租人」,誘因有限。
斗六市王姓房東等人說,房客申請補助需附房屋契約書一大堆資料,且會增加他們所得稅負擔,大家當然不想增加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