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傅沁怡/台北報導
財政部4日表示,囤房稅2.0對建商的最低稅率是2%,未來母法通過後,將再提供地方政府課稅參考模組,建商持有1年內的待售房屋可否免依戶數累進、適用下限稅率2%,也會列在參考模組中,但整體模組尚在研議還沒有定案。
朝野各黨將房屋稅條例修正(囤房稅2.0)列為立院新會期優先法案,根據財政部版本,非自住、非出租、非繼承取得共有的住家用房屋(包括建商未售出的房屋),法定稅率由現行1.5%~3.6%調高為2%~4.8%。
![今年上半年六都預售屋合計交易3.64萬戶,比去年同期成長7.9%。圖/中時報系資料照](https://p1-news.hfcdn.com/p1-news/MzM2MzkyNm5ld3M,/d6464dacf19b413b_1000x500.jpg/qs/w=600&h=600&r=16888)
時代力量發言人余佳蒨4日指出,囤房稅2.0僅微幅調升囤房稅率,難以遏止囤房,應大幅拉高囤房稅率,並搭配空屋主動申報,才能有效打擊囤房大戶。她直批:「財政部的心中永遠只有建商」。財政部對此澄清,建商應有合理銷售期,除台北市現為1年半,其餘地區大多給予建商3年時間,財政部則訂為2年;稅率部分,囤房稅2.0對建商的最低稅率是2%,也高於目前非自住稅率的1.5%。
財政部說,民眾購屋有諸多考量,像是購屋款項高低、生活機能、通勤時間等,可能需要一段時間才能決定,應給予起造人(建商)出售緩衝期,因此草案明定建商興建房屋持有年限2年以內可適用2%~3.6%稅率。
相關官員指出,囤房稅2.0最重大變革是採全國歸戶,這部分對地方建商影響較小。官員強調,建商興建房屋可增加房屋市場供給,滿足住屋需求,稅率差距主要是鼓勵建商興建完成2年內若仍未售出,可依市場狀況調整價格加速出售、增加房屋供給,而非殺雞取卵,讓建商因重稅不敢推案。
因此,除了法定稅率級距,財政部未來在母法通過後,將再提供地方政府課稅參考模組,建商持有1年內的待售房屋可否免依戶數累進、適用下限稅率2%,也會列在參考模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