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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稅調病患個資 醫界法界大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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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 記者羅真/台北報導

近日彰化地區多家診所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文,要求提供欠稅人的電話地址,引發爭議。行政執行官認為這是執行公法上的強制執行,具正當性;但執業醫師擔心洩露個資違法,相關單位必須正視事情的嚴重性。

法務部行文,希望醫師提供欠稅人個資,醫界認為追稅追到醫療領域值得商榷。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法務部行文,希望醫師提供欠稅人個資,醫界認為追稅追到醫療領域值得商榷。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法界人士指出,此舉與《刑法》與《醫師法》等多項法令衝突,醫師洩密恐面臨刑責,也影響被追稅患者及其家人的健康跟生命權,違反比例原則;醫界也憂心,配合提供資料將破壞醫病間的信任,病人若因此填寫假資料,未來追蹤病況、叮嚀用藥、提醒回診恐都找不到人了。

近日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援引《個人資料保護法》所列的例外情況,行文給多家診所要求配合提供欠稅人的電話地址,行政執行官也為文指出,法務部早在102年10月就函文衛福部,表示執行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強制執行的職務具有正當性、要求衛福部配合辦理,衛福部也在103年7月回覆會轉告地方衛生局。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吳全峰表示,《個資法》第16條及第20條明列公務機關能在職務必要範圍內蒐集個資,所謂職務必要範圍包括增進公共利益,但公共利益這個概念卻未被進一步清楚界定。

吳全峰說,為查身分或查帳而影響這群人及其無辜孩子的健康跟生命權,違反比例原則,美國也曾討論過移民署是否能以就醫資料查緝非法移民,一派聲音認為,此舉會導致非法移民與家人不敢就醫,要求移民署以其他方式調查。

台灣大學法律系退休教授陳志龍表示,醫師若配合提供,《刑法》第316條與《醫師法》第23條等多項法規,要求醫師應負的保密義務,面對類似狀況,醫師也可依法拒絕提供病患個資。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王必勝表示,近日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出具公文要求醫療院所「得」提供病人個資,「得」字表示,醫師若覺不妥可不提供;病人提供個人資料給醫院是基於信任,信任一旦遭到破壞,未來可能有越來越多人填寫假資料,醫院要打電話追蹤病況、叮嚀用藥、提醒回診恐都找不到人了。

台灣健康人權行動協會理事長孫友聯表示,行政機關不應任意解釋公共利益概念,醫院診所之所以有病患的個資,正是因為這個人生病來尋求幫助,醫師於情於法都不得將患者個資告訴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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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 記者羅真/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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